武昌首义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规定(暂行)
发布时间:2018-03-26 来源:设备处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实验室是指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的实验室。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实验室准建、人员准入、危险品准购、动火作业准许四类。
第四条 实验室准建指明显地、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风险场所或设施的准建,包括实验室准设和准建。实验室准建具体要求:
(一)对承担化学、生物等具有安全风险的教学、科研实验室的设立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特殊实验室资质等条件后方可申报。
(二)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或设施前,对涉及潜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项目,在进行调研、论证、审批后方可建设;项目建成后,需经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完成相关交接、明确管理责任人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 人员准入指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的准入,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指导教师、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在校学生、保洁人员和其他工勤人员,外单位科研协作人员,来我校学习、进修、实习、参观人员等。人员准入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应组织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准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二)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新生入学教育,新生入学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
(三)所有学生、实习、实验技术等相关人员,须熟练掌握有关实验操作规范、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后,方可使用实验设备、设施或开展相关实验。
(四)从事特种仪器设备和生物有害及存在其他危险因素的作业人员,须由各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到指定部门经专业培训和考核,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操作证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作业。
(五)外单位科研协作人员,来我校进修、实习人员和学校跨学院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教育和工作经历,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修、实习和实验。来我校参观人员进入实验室前须由接受单位批准,进入实验室后应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行。
第六条 危险品准购指明显地危害人身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物质或生命体的准购。主要包括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特种设备、放射源、实验动物等。危险品准购的具体要求:
(一)购买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二)购买实验动物、菌毒株等生命体,须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检疫证书、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后方可购买。
第七条 动火作业准许指对实验室、设备或设施等进行改造、安装或维修的过程中使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准许,其作业工具包括电焊机、气焊(切割)机、喷灯、砂轮机、电钻等。实验室动火作业之前,动火作业单位须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申请,取得动火作业许可后方可在实验室内进行操作。
第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规定条款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实验室动火准许申请表
附件:
武昌首义学院实验室动火准许申请表
动火申请单位 |
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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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火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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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部位 |
动火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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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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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施工实验室 |
操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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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施工实验室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承诺 |
一、动火施工已采取了以下安全措施,保证动火期间安全: 1.现场配备有灭火器、消防水; 2.现场配备有隔离砂; 3.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 4.现场有专人监护。 二、动火施工单位承担因动火作业造成的损失责任。 申请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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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意见 |
审核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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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 安全规定 |
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 6.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不动火。 7.未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不动火。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能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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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武昌首义学院实验室动火准许申请表填表说明
1.动火申请单位:院(部)名称
2.单位负责人:实验室主任
3.监火人:现场第一负责人,除实验室主任第二人
4.联系电话:第一负责人联系电话
5.动火部位:针对什么物体、材质、进行什么操作
6.动火方式:动火设备、动火种类
7.动火时间:实验室教学、实验室改造的具体动火时间
8.动火施工实验室:具体到实验室名称和房间号
9.操作人员:第二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