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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首义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17 来源:设备处 阅读次数: 【字体:

武昌首义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院设〔2019〕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规范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武昌首义学院实验室工作管理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各实验与实训中心(实验室)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开放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源,采取课内、课外多样化的组织形式开放实验室,鼓励并支持学生自主创新和个性发展。

第二章 开放的形式与内容

第三条 开放形式包括时间开放、内容开放、对象开放。时间开放为最低要求,各类实验室在时间开放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时间、内容和对象等全方位开放。

第四条 开放内容以课内实验内容为主,课外为辅。

第五条 实验室应根据当年的实验教学计划,积极组织开放内容、落实人员及开放安排。每学期初及暑假前通过各种渠道向全校学生公布各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对象、时间等具体安排。主要包括可开实验项目和课题、预约登记方式,可容纳的学生人数等。

第六条 实验室要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性与综合性实验、研究创新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实验;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等。

第七条 实验室要积极进行实验教学体系和内容改革,不断完善和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根据实验室条件尽可能多提供一些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尤其要增加综合性和设计性开放实验项目个数。

第八条 实验室开放条件:

(一)加强对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领导,组成以教师、实验室人员构成的开放工作实施小组;

(二)实验室的开放必须具有完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种开放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健全,教师和实验室人员职责明确;

(三)实验室的开放应该具有良好的开放环境和实验设施,丰富的开放实验项目,稳定的实验教师队伍和运行经费。

第三章 组织、实施及管理

第九条 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统一领导下,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协调组织。各实验与实训中心(实验室)负责人直接领导并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

第十条 实验与实训中心(实验室)在每年初(2-3月)依据教学计划将开放安排(开放时间、内容、开放对象、预计材料消耗等)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经核准后纳入当年的实验教学运行费分配。

第十一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学单位推行实验室开放工作,其开放工作量按实际发生的人时数进行统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实验与实训中心(实验室)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各实验室开放的具体管理细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