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4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文件精神,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体系。聚焦危化品、生物安全、特种设备等高风险领域,强化分级分类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技术防控升级,确保全年实验室安全零事故目标,为教学科研提供坚实保障。
1. 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签订校、院、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考核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2. 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
依据《武昌首义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院设2022〕1号)文件,完善本年度实验室分级类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1. 完善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落实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各教学单位要完善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管理效应的规范性文件。
2. 严格落实实验安全准入制度
各教学单位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培训,获得准入资格,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各教学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对辖内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排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做到立整立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表》(附件1)于2025年6月前提交至我处。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经费保障、物资与设施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配备专职和兼职实验安全管理人员。院(部)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
各教学单位须面向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系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应根据学科专业特性及实验风险类别,科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战化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响应机制的有效性与操作性。
1. 各教学单位完成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
2. 完善实验室各项安全制度;
3. 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
1. 组织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培训,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
2. 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提交《实验室安全隐患表》(附件1);
3. 完善相关实验室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人员的档案;
4. 开展暑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高温季节危化品管理;
5. 9月前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
6. 修订完成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信息门牌;
7. 建立实验室分级分类台账;
8. 根据学科专业特性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安全演练;
9. 实施秋季学期安全督查,对排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坚持做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10. 11月中旬提交实验室工作总结(附件2);
开展实验室年度工作会议,总结实验室整体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