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6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保障师生生命健康与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健全全员参与、全程管控、全面覆盖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聚焦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特种设备、水电燃气、实验废弃物处置等重点环节,强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提升实验室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安全责任
构建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体系,严格签订并落实校、院、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安全职责边界与管理权限,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健全二级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院系主要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压实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运行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各教学单位需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实际运行情况、学科专业特色及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全面梳理现有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开展制度更新与完善工作。重点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兼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二级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管理标准,摒弃形式化条款,确保各项制度贴合实验室日常管理需求,能够有效指导实际工作、防范安全风险,形成适配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体系,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深化隐患治理,构建防控闭环
1. 严格落实实验安全准入制度
各教学单位所有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系统的实验室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获得准入资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活动;使用方与管理方需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权利与义务,强化全员安全责任意识。重点落实大一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要求,组织新生完成《实验室安全(网络)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落实实验室“安全第一课”宣讲,重点讲授实验室安全基础知识、应急处置流程等核心内容,筑牢新生安全思想防线。对于进入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的人员,需开展专项安全培训和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准入,培训考核相关资料需规范存档,存档期限不少于三年,确保培训可追溯、责任可落实。
2. 强化隐患排查
依据《武昌首义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院设〔2022〕1号)文件要求,各教学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辖内各级各类实验室开展全范围自查。对排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做到立整立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并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表》(附件2),于2026年6月底前提交至我处。结合学校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对应风险级别落实自查、检查频次,确保隐患排查无死角、全覆盖。
3. 强化危险化学品管理
严格执行校级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全流程管理台账,实现各环节可追溯、可管控。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严格落实分类存放、专人看管、双人双锁等要求,定期检查储存设施完好情况,及时排查泄漏、混存等安全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管控,明确使用责任人及操作规范,严禁违规操作;废弃危险化学品严格按规定妥善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倾倒,确保全流程安全可控。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条件保障能力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经费保障、物资保障与设施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安全工作经费,及时更新、补充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器材,确保其完好可用。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需求,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专业能力。院(部)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保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
(五)强化安全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各教学单位须面向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系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学科专业特性及实验风险类别,针对性设置培训内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培训实效性。同时,要结合实验室安全风险特点,科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师生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响应机制高效、可行。
(六)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演练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实际,修订完善实验室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处置措施及责任分工,确保应急预案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每年至少开展2轮次全覆盖的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安防建设、全员安全教育及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等工作,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实验室安全防控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6年3月—4月)
1. 各教学单位完成校、院、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
2. 全面梳理、完善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
(二)执行阶段(2026年5月—11月)
1. 组织开展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2. 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按要求提交《实验室安全隐患表》(附件2);
3. 完善实验室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档案,规范队伍管理;
4. 开展暑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5. 9月前完成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闭环管理;
6. 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信息门牌,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7. 建立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分级分类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8. 结合学科专业特性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 实施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督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开展整改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10. 11月中旬提交实验室年度安全工作总结(附件3)。
(三)总结阶段(2026年12月)
组织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会议,总结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工作成效、查找存在问题,部署下一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任务。
四、资料整理提交时间节点
(一)2026年4月15日前,提交电子及纸质版《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
(二)2026年6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实验室安全隐患表》;
(三)2026年11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与电子版《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16日